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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管理确保度汛安全的通告
作者:    发布于:2023-05-03 17:12:39    文字:【】【】【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降水明显增多。降雨往往伴随着大风、雷电、冰雹,容易造成高空坠物、树倒枝折、雷击等次生灾害,甚至引发山洪泥石流、积水等洪涝灾害,威胁人身安全及生产安全。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警惕性,增强防范意识,提升自保自救本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通告如下:

一、在山洪沟道和行洪排水河渠内开矿、办厂、采矿、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全部停止作业,撤出机械设备和人员;对土、砂、尾矿等废弃物要按要求堆放,不得乱堆乱弃,影响行洪。

二、建筑在山坡上的厂矿、村庄、学校和居民房屋,应当清理排洪沟渠,加固防洪堤埝(墙),严防山洪泥石流的袭击。

三、位于山洪沟口、沟底和河滩的村庄,应当有计划地搬迁到安全地带;来不及搬迁的,要密切关注汛期的洪水预警,服从统一安排,及时转移避险。

四、暴雨洪水期间,行人和车辆严禁穿越河道、山洪沟道、低洼桥涵等易积水路段;严禁从河、湖、易涝积水区打捞物品,避免发生危险。

五、位于危险水库、尾矿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左岸排水上、下游的村庄和单位,要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准备;接到转移通知或听到、看到发出的报警信号时,要听从指挥,立即转移避险。

六、位于蓄滞洪区和行洪区范围内的村庄和单位,应当制定避险转移预案;当预报分洪滞洪和将有大水来临时,要按照预案及时转移。

七、位于城镇低洼地带的单位和居民区,应当定期疏通排水沟渠,适度准备挡水沙(土)袋、挡水板等应急物品,或砌筑防水门槛、设置挡水土坝,防止洪水进屋。

八、雨季到来前,城镇的行洪排水河渠、管网,要及时清淤、清障、疏浚,保持畅通,埋在地下的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管线、管道,特别是穿越河道、堤防的工程设施,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检修、加固,做好安全度汛准备。

九、矿井口,地道口,人防工程进口,商场、超市、社区等地下停车场入口,高铁站、火车站等地下设施,要落实度汛措施,防止雨水灌入。

十、严禁在水库、河道、灌渠、泵站、淀泊游泳、垂钓;严禁在水库、闸坝安全区范围内进行网箱养鱼等活动。

十一、在水库、河道、淀泊管理范围内,严禁修建妨碍行洪、排水的路坝等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严禁设置阻碍行洪的渔具,进行围垦、设障以及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和危害堤坝安全的活动。

十二、严禁侵占、破坏、损毁堤坝、闸涵、泵站、河渠、护岸等防洪工程以及水文观测、防汛通信等工程设施和抗洪抢险器材物料。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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