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搜索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3-02-16 15:23:52    文字:【】【】【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确保水利建设质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2〕280号)要求,省水利厅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安徽省水利厅

2023年2月14日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安徽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2〕280号)要求,现制定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新阶段安徽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奋力推进安徽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水利支撑。

(二)行动目标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目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体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检测、监测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承担相应质量责任。落实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责任,明确项目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质量责任,不替代项目法人的质量责任。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参建各方落实质量管理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严格质量终身责任制,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关键环节责任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要求。贯彻执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度,项目法人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将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工程开工后,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志,载明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立责任终身制档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意识。

2.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终身责任链条,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签订质量责任终身承诺书,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承当相应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强化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文件深度符合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管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验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全面。

3.积极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彻《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有关要求,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工作标准化手册》,编制《安徽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指导全省水利行业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2023年4月底前,印发《安徽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12月底前,完成《安徽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图册》的编制工作。

——2024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在建项目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组织对试点工程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指导。

——2025年,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将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成效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和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4.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积极推进GIS、BIM等信息技术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及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的监督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建立设计成果评价制度,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深度符合性、设计成果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及设计服务等情况。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5.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验(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合格;强化混凝土配合比、基础处理、防渗截渗等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和执行;强化单元(工序)检验与评定管理,规范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联合检查验收,留存隐蔽工程影像等资料;加强主要金属结构和设备出厂验收管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提高质量在线监测能力,实现工程质量全过程可追溯。

——2023年,全面完成质量检测在线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用信息化手段助力全过程质量管理。

——2024年,以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为依托,选取部分重点水利工程开展“智慧工地”建设试点,实现工程建设主要原材料、重要部位及关键环节在线监管,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互联网+监管”数字化建设。

——2025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在线监管,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互联网+监管”数字化建设水平。

6.强化工程验收质量管理。加强对法人验收的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备验收质量结论。严把政府验收质量关,切实发挥全过程检测、监督抽检、技术鉴定及技术预验收等技术把关作用,确保验收深度和质量,对于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不予通过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

7.强化工程档案管理。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推动建立全省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服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府监管效能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合理划分省、市、县质量监督事权,落实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降低水利建设质量标准的,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严肃追究质量责任。

8.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及技术标准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水利部颁发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对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及时宣贯执行。研究制定规范组建项目法人意见,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事权划分等制度。适时组织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 34/T 371)等地方标准。

9.提升政府质量监管效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编制《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手册》,提升全省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性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实现大中型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全覆盖。运用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实施“智慧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10.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持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省水利厅每年对16个设区市、全省重大项目质量飞检全覆盖,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重点项目组织质量飞检。对在稽察检查、质量考核、飞检等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问题定性,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处罚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工程质量问题查办督办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借检测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承揽业务、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四)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数字赋能

推动数字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工程智慧建设、智慧监管能力。加快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加快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平台,探索水利建设全过程关键质量信息的智能采集、统一集成、实时分析与智能监控,以信息化技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用信息化手段增强监管效能。

(五)营造质量为先文化氛围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质量素养。倡导优质优价,鼓励将工程质量奖优罚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推进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质量创先争优活动,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培育全行业精品意识和工匠精神,努力形成行业崇尚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文化氛围。

11.培养高素质从业人员。根据“十四五”新阶段全省水利建设规模和任务,培育与之相适应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队伍,不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育一批水利建设领域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重点突出对项目法人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组织质量监督人员参加集中培训、跟班锻炼,努力提升质量监督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12.健全工程质量奖惩机制。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对获得优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及规范化管理工地等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先评优及职称评审中给予适当激励,引导全省水利行业树立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理念。鼓励项目法人将企业质量获奖业绩纳入招投标评审要素,将工程质量奖优罚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倡导优质优价。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13.加强质量舆论宣传。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重点水利工程巡礼”“亮点直击”“优质工程展示”等宣传报道,牢固树立“筑传世精品、建百年工程”意识。通过“质量月”活动,充分宣传展示全省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及成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和履责不到位、不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及工程建设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省水利厅、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4.加大关键环节整治力度。大力整治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履责不到位及检测单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加大原材料、中间产品、基础处理、防渗截渗、止水、穿堤(坝)建筑物土方回填、模板对拉螺栓孔处理、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环节和部位监督检查。强化问题责任追究,切实规范相关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15.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水利厅、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关单位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督促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检查一次、整改一次、总结一次、提高一次。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水利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等技术标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化、常态化,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2月)

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3年3月至2025年6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等工作措施,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全面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二)坚持党建引领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及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党建进工地”,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年度综合检查、质量考核,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建立问题台账,并将定性后的问题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脚注信息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泰鑫商务中心601室   电话:0553-4835927   传真:0553-4814933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8-2022   安徽欣禹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